上观新闻 | 杜德斌:打造区域协同创新极,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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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协同创新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并提出社会各界都要支持这一战略,这是党中央继推出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之后,进一步优化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的重大举措。当前,长三角整体上正从工业化后期向后工业化阶段迈进,依靠创新深化区域间合作,实现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与资源共享,形成协同创新的区域系统环境,已成为长三角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与保障。


协同创新是长三角一体化的核心任务


进入21世纪,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物质资本的作用逐步衰减,而包括人力资本、创新资本和知识资本等在内的非物质资本日益成为经济增长的源泉。创新要素的高能和稀缺性赋予其强大的全价值链支配能力,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其空间指向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他要素的区位决定,因此构建和优化基于市场机制的区域创新链、实现区域协同创新理应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全面一体化的先导和主力。


长三角是我国一体化发展水平最高的区域之一,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是三省一市深化全方位合作的内在要求。一则,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全面提高长三角开放创新水平,集聚创新要素,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的投资、贸易制度,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有利于长三角城市群加快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平台,提升国际国内要素配置能力和效率,带动国家竞争力的全面增强。二则,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整合沪苏浙皖的创新和产业优势,有利于推动区域间共同设计创新议题、互联互通创新要素、联合组织技术攻关,打造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统筹和引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并最终为我国推动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新模式。三则,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创新,进一步打通上海与江苏、浙江和安徽的合作通道,有利于长三角区域进一步拓展合作平台、丰富合作载体,为长三角率先实现创新发展和率先实现现代化提供新的动力。


目前长三角已初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导,政府、科研院所、中介组织和金融机构等密切协作、联动发展的区域协同创新网络,有效地促进了知识、信息、技术、资本和设备等创新资源的区际流动,推动区域创新发展格局的形成与巩固。但由于受计划经济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长三角协同创新目前总体上尚未走出初级阶段,仍存在着缺乏区域整体规划和资源统筹,信息共享、技术转移等市场化行为仍部分受限,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的对接和延伸程度不高,少数城市对科技人才虹吸严重,各省、市等地域比较优势未能有效发挥,错位发展格局尚未最终形成,以及最终的资源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为协同创新创设体制机制新空间


根据国际经验,协同创新需要以制度创新为先导,形成产学研良性合作机制,构建高度共享资源平台,培育以城市群为核心的空间极化区域。提升长三角一体化创新绩效,关键是要在国家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总体安排下,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管好“有形之手”,在兼顾地区公平基础上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不断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培育新动力。为此,应:


第一,加强战略顶层设计。长三角区域要树立开放式创新的理念,要把科技创新摆在区域发展的核心位置,以全球创新型区域建设带动世界级城市群建设。要在顶层设计上完善战略框架,在定期举行四省(市)政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编制合作规划,建立产学研联盟,避免产业布局雷同,减少在重大科技创新重大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重复建设,通过制度优化推进协同创新。


第二,打造区域协同创新极。一方面,要发挥各自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依托现有基础打造各具特色的创新城市,形成“合肥-南京-上海-杭州”创新空间走廊;另一方面,要尊重科技创新的区域集聚规律,举三省一市之力,共同打造区域协同创新极。可考虑在苏沪和浙沪交界处,规划建设跨省(市)的科技创新城,集聚高级创新要素和高端科技产业,形成具有全球吸引力和辐射力的创新空间。


第三,设立联合创新基金。由四省(市)政府共同出资,吸引社会资本注入,设立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联合基金,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跨省市合作提供资金资助;基金资助的重点要聚焦区域共同的科技和产业重点科研项目,联合开展区域性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同时,共同推动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的产业化。


第四,优化区域创新服务。长三角区域要大力推进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构建各类创新要素的网络化对接平台,要注重发挥各类科技社团组织、产业联盟、技术中介在创新要素对接方面的作用,促进形成区域创新服务链,优化创新创业服务。


发挥上海区域创新龙头作用


作为长三角的核心城市和我国的首位城市,上海要按照打造世界级城市群和全球城市的要求,本着服务全国、联系亚太、面向世界的原则,率先落实国家战略,更加主动地承担国家使命,加快提升全球城市功能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充分展示和发挥对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乃至“一带一路”地区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一要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当好长三角创新发展的领跑者。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既是国家战略使命,也是上海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上海要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产业变革大趋势、集聚人才大举措,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以重大创新改革举措为抓手,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要加快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实施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和基础工程;要把科技创新真正落实到产业发展上,把民用航空发动机等技术作为科技创新的突破口,围绕大飞机的研发与生产推动民用航空和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以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开启全球卓越城市发展的新征程,实现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带动整个长三角城市群实现创新发展。


二要加快完善和提升城市基本职能,进一步当好长三角协同发展的服务者。上海要从驱动整个长三角区域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主动服务、积极作为,与苏、浙、皖三省深化合作,以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加强交通、能源、信息、科技、环保、信用、人社、金融、涉外服务、城市合作、产业、食品安全等领域合作,加快形成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联防联控的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和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逐步向长三角区域、全国、东亚乃至世界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服务中心”城市过渡,在增强自身科技创新能力的基础上,更好地为长三角区域提供各类优质科技创新服务。


三要加快推进经济社会改革创新,进一步当好长三角率先发展的示范者。上海要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为载体,在政府创新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和股权激励、市场化投入、人才引进、开放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探索,大胆创新,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引领长三角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推动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在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共用、科技创新政策协同、科技创新服务融合、科技园区联动发展等方面形成长效制度安排,为长三角区域率先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塑造新优势、积蓄新动能。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院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杜德斌工作室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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