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报|杜德斌教授建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应区分科学研究活动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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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放’出来的,而科研是‘养’出来的,我们在讨论科技创新时,常常没有把科学研究活动和创新区分开来。”在上周召开的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华东师范大学创新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杜德斌教授用“从企业获得的研发经费”和“专利许可收入”两项指标测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对当前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提出了他的判断。

企业成高校科研经费重要来源

杜德斌指出,我国高校从企业获得研究经费的比例远高于美国等发达国家高校。近年来,我国高校科研经费来源构成中,来自企事业单位的研发经费一直保持在35%左右,工科院校这一比例更是高达46%。而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国高校的科研经费中,来自企业的经费比例只有5%左右或以下,即使加上来自非营利组织的经费,也仅10%左右;德国、韩国高校的这一比例相对较高,但也都在15%以下,均明显低于我国高校。可以说,我国较弱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形成了对高校技术服务的巨大需求;高校通过与产业界的密切联系,分担了企业技术创新的部分工作,已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网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合作伙伴。

据统计,2013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仅为0.8%。国际上一般认为,当研发强度达到2%时,企业才能基本生存;当研发强度达到5%以上,企业才具有竞争力。据测算,世界500强企业的平均研发强度在5%以上。而2014年中国企业500强的平均研发强度约为1.25%。由于企业技术研发能力薄弱,形成对高校的技术研发和服务较高的依存度,因而企业成为高校科研经费的重要来源。

高校技术专利转让存在应用不足

但从专利转让情况看,我国高校则明显落后于美国高校。杜德斌发现,近年来,我国高校的专利许可收入一直徘徊在5 亿元左右,而且有减少的趋势。2012 年,高校专利出售的当年实际收入为4.7 亿元,仅相当于高校科研经费支出总额的0.45%。而同期,美国高校的专利许可收入在20亿美元以上,2010 年为24.0 亿美元,相当于同期美国高校科研经济支出的3.8%。可以说,技术专利转让应用不足是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突出问题。这也是长期以来人们认为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不足的主要原因。

与美国等发达国家高校相比,我国高校来自政府部门的研究经费明显不足。美国科技研发经费支出中,基础研究接近18%,其中55%以上由高校承担。而且,美国越是顶尖的大学,从政府获取科研经费的比例越高。而我国基础研究经费不到5%,且由大学和科学院等多家单位分担,这使得我国高校来自政府的研发经费(包括科研事业费、主管部门专项经费和其他政府部门专项费)比例偏低。例如,2011 年我国高校科研经费支出中,来自政府的科研经费占58.4%(低于美国4.3 个百分点),其中工科院校平均仅48.7%。

科技评价弊端致专利转让率低

据杜德斌介绍,近10 年来,我国高校专利授权数增长了36倍,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数增长了49 倍,而同期美国高校专利授权数仅增长不到0.5 倍。2012 年,我国高校专利申授权近6.9万 件,同年美国高校专利授权数4797 件,中国高于美国14倍多;而其中我国高校发明专利超过3.4万 件,高于美国7 倍多。从单个学校来看,我国高校获得的专利授权数也远远高于美国高校。麻省理工学院是美国高校获得专利授权数最高的学校,2012年仅216 件;而我国不少高校获得的专利授权数超过1000 件,其中东南大学和浙江大学超过2000 件。高校科技评价“重数量,轻质量”导致专利成果难以有效转化,是我国高校专利转让率明显低于美国高校的根本原因。

此外,我国高校缺乏强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专业队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大多是原课题组的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尚未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转移和投资功能的技术转移办公室或机构。这也是导致我国高校专利转让率明显低于美国高校的重要原因。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杜德斌建议,除了要继续鼓励高校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之外,更重要的是增强高校原始创新能力,提高专利质量,加快促进高校专利的转让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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